本退費申請為已無意願應考者辦理退費,若仍有意願應考,本校將會另行通知應考日期
一、申請退費資格
報考本校110年度第一梯次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已無意願應考者,且該梯次原排定之學術科測試及發證時程起日為本單位公告之延期日期。
(一)報檢人即日起至110年8月20日備妥以下文件向本單位申請退費(特定對象則申請補助次數保留):
1、本梯次准考證正本。
2、報檢人本人之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3、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特定對象免附收據)。
4、技術士技能檢定因應重大偶發事件學、術科測試退費申請表正本(可下載附件或撕下簡章P.136附件16填寫,需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請備妥以上資料於110年8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校職涯發展中心(220303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58號)
(三)本校於受理期限內完成審核,並於期限後統一辦理退費行政作業,採匯款方式辦理退費。
三、其他重要規定
(一)僅退還尚未測試之學科測試費(新臺幣190元)及術科測試費,不退還報名資格審查費(新臺幣150元),且報檢人亦不得要求將報名費保留或延至下一梯次或次年度,各職類退費金額如下表:
職類 |
級別 |
學科測試費 |
術科測試費 |
合計退費金額 |
11600電力電子 |
乙級 |
190 |
2,030 |
2,220 |
02800工業電子 |
丙級 |
190 |
1,530 |
1,720 |
11800電腦軟體應用 |
丙級 |
190 |
690 |
880 |
15600通信技術(電信線路) |
丙級 |
190 |
2,655 |
2,845 |
17800照顧服務員 |
單一級 |
190 |
2,260 |
2,450 |
19103印前製程-圖文組版PC |
丙級 |
190 |
1,500 |
1,690 |
(二)報名全測者,僅110年5月17日(含)前「學科已測試、術科尚未測試」或「術科已測試、學科尚未測試」者得申請尚未測試項目單項退費並依規定保留學科或術科成績合格,其餘報檢人不得要求單項退費。
四、如有疑義(含受理退費期限),請逕洽本校職涯發展中心02-77388000轉1922張小姐或mail:ot113@mail.oit.edu.tw。